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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资助200万元项 2024国家大数据理论技术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24-10-19 08:24浏览次数:

  自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在国家战略层面正式确立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地位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多项与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建设、数据市场培育相关的文件。特别是2022年12月《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 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正式出台,以及2023年国家数据局的成立,标志着我国数据市场从初步探索进入起步形成阶段。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潜力充分释放,并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加快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的战略要求。

  将数据作为生产要素是我国首次提出的重大理论创新,体现了对未来发展趋势的深刻理解。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关于发展数字经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培育和建设数据市场的战略性任务,急需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特别是当前数据市场处于起步形成阶段,面临着数据市场化配置规律认知不足、市场制度设计缺乏理论与方法、数据流通使用支撑技术不成熟等方面的挑战,迫切需要系统性理论与方法创新及技术支撑。为此,需要更加系统深入地研究一体化数据市场以及数据市场化配置的特征和发展规律,以及数据要素资源及其价值规律;需要更加全面理解并把握数据市场的各类参与者的行为规律、流通交易标的物的特征属性及其定价方法、价值分配规律;需要面向数据市场的创新实践,突破高质量数据以及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的关键支撑技术。因此,需要开展管理科学、经济科学、计算机科学、数据科学等多学科的交叉融合研究与探索,为我国数据市场的培育与建设、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的建设和发展提供科学理论与技术支撑。

  开展数据市场基础理论、制度设计与关键支撑技术的研究,契合当前国家发展数字经济、培育一体化数据市场的战略需求,契合国家制度创新与实践探索的现实需求,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与战略意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决定使用宏观调控经费启动专项项目,围绕“数据市场制度设计与关键技术”开展专项资助工作。

  本专项项目聚焦我国数据市场领域的重大战略需求,瞄准国际前沿理论和关键技术开展相关研究,旨在充分认识和把握数据市场化配置的发展规律,创新数据市场及其市场规制理论与方法,创新数据市场可信安全流通的关键技术,在理论上初步形成中国特色的数据市场发展规律和知识体系,为世界贡献我国数据研究领域的新知识;在实践中有效地支撑我国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及数据市场制度试点和实践创新,为提高数据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效率,促进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加快我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本专项立足于我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培育及其创新实践,各课题要紧密结合医疗健康数据、产业数据、金融数据、交通数据、碳交易数据等典型数据流通行业的实践,开展科学理论建模与实证研究,鼓励管理科学、经济科学与信息科学的跨学科交叉融合,鼓励和相关产业部门、政府研究机构联合申请。

  (一)数据市场化配置规律及其对数据价值释放的影响机理研究(G0414、G0305)。

  揭示数据市场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及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解析数据市场化配置效率的影响因素及其关键机制,提出数据市场发展的评估理论、指标体系及其评估方法;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对数据价值释放的影响机理;研究公共数据资源等开发利用的创新模式、授权运营模式及其价值创造过程中的收益分配机制;结合典型数据流通行业实践,研究并提出市场化配置机制下新的数据垄断风险及其规制策略。

  (二)数据资源统计监测与市场价值评估的理论与方法研究(G0414、G0304)。

  构建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的多尺度、多维度监测评估方法,研究数据资源统计测算框架体系,提出与之相关联的统计调查理论和景气分析方法及其制度设计;结合典型场景,研究数据资源价值转化机制、乘数效应的经济价值评价及实证测算方法,探索数据资源对国民经济相关产业的赋能价值评估方法。

  (三)数据产品的设计、定价与收益分配及其监管体系设计(G0309、G0304)。

  探索数据产品流通的基础理论与设计方法,研究数据产品价格影响因素及其价格形成机制;探索面向不同应用场景的数据产品价格发现机制,设计数据产品相关主体间公平高效的收益分配机制和激励机制;提出数据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运营模式和发展路径。

  (四)数据市场参与者的动力机制、市场行为及其培育政策设计研究(G0302、G0309)。

  研究数据市场参与者生态体系及其演化规律,探索数据市场各类参与者的动力机制及其决策行为,解释数据市场各类参与者的能力需求及其成长影响因素;探索多重不确定环境下数据市场供需双方的协调机制和信任机制,研究分布式数据交易环境下参与者的反馈机制与信誉评价方法;研究各类参与者培育政策激励机制设计及其对参与者行为的影响。

  (五)一体化数据市场的体系结构及规制策略设计研究(G0304、G0305)。

  构建一体化数据市场体系结构、特征及其评估方法,揭示一体化多层次数据市场的涌现机理及其复杂性特征;研究数据市场主体、流通标的物及其信息发布、以及数据交易过程的管理与可信保障机制;提出数据市场失灵的成因及其规制方法,提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建设策略与路径。

  (六)数据交易场所的功能定位、运营机制与治理机制研究(G0414、G0117)。

  分析数据交易场所在一体化数据市场中的作用及其功能定位,研究面向一体化数据市场的数据交易场所互联互通机制及实现路径;探索参与者及其利益相关者的多主体动态博弈视角下,数据交易平台的目标选择、运营模式及其成长路径;提出面向不同模式数据流通平台的治理体系、治理机制及其关键治理工具,研究数据交易机构的运营机制、商业模式及其规制策略。

  结合数据产权登记的实践,研究数据产权登记主体身份可信评估与验证技术,构建登记主体分布式身份统一认证与管理体系及方法,保障数据产权登记主体身份可信;研究基于区块链等技术方法的数据安全性和合规性审计技术及权属识别与鉴别技术,保障数据内容合规;研究数据产权登记环节的风险识别、评估与防控技术,实现数据产权登记全流程的安全管控;研究多方协同的数据产权登记合规性验证与监管技术,构建数据产权登记全流程合规性保障与风险管控技术体系。

  结合科技创新、社会治理等实际场景,研究数据资源谱系,提出数据体系的分层分类分级构建方法;研究数据标准化抽象方法,建立高质量数据集构建标准与技术;研究高质量数据集的语义标识方法、语用操作技术以及敏捷封装方法;研究高质量数据集的数据脱敏机制、安全访问技术,保障数据集安全可控;探索数据质量度量机理,提出高质量数据集质量评估与质量提升方法。

  (九)数据交易智能技术、动态定价模型与隐私计算技术(F0206、F0212)。

  面向数据交易流通平台,研究需求感知的动态定价与竞价博弈机制;研究价值感知的供需匹配机制及智能推荐关键技术;研究数据交易异常行为的识别技术;研究数据流通中的跨时空数据聚合机理,构建数据安全聚合和隐私检测机制;研究面向隐私保护的分布式联邦学习与低延迟边缘计算方法;研究数据流通中的多方信任传递和复合计算安全性机理,构建参与方可靠信任度量和复杂过程的计算安全性验证机制。

  (十)广域稀疏异质数据关联分析与智能编排技术(F0212、F0202)。

  结合典型数据场景,研究面向广域稀疏数据的语义搜索技术、关联发现技术;研究面向人机物三元异质数据的新型关联分析与协同学习方法;研究面向多模态数据的融合处理新方法,形成高效轻量分布式训练推理技术;研究在数据广域分布场景下,面向数据编织的智能编排、调度与优化技术;研究基于数据编织与关联分析的新型价值释放机制与模式。

  (十一)支持数算融合的高效能计算系统理论与技术(F0212、F0214)。

  面向数据流通的复杂场景,研究数算融合的计算系统基础理论与效能评估方法;研究大规模分布式计算系统架构、通信带宽友好的多方协同计算协议等关键技术;研究多数据中心分布式智算训练性能理论模型,降低跨机房通信成本;突破面向流式数据高效能分析、离线海量数据高效汇聚共享等关键技术;研究数据资源和计算协同的调度算法,促进数算资源一体化调配和供需撮合。

  (十二)数据空间高效安全流通基础设施架构与优化方法(F0212、G0111)。

  研究数据空间中数据安全流通机制,设计安全、高效、可持续的数据空间基础设施架构;研究跨域、跨主体、跨行业的数据资源发现机制,支持跨域数据的访问验证,实现分布式数据可信管理;研究数据要素价值安全利用与共享优化方法,支持数据安全共享组件的轻量化部署,实现数据要素安全高效流通;研究数据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方法,抵御数据泄露、数据窃取等威胁,保障数据流通全链路安全;研究数据空间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数据流通使用规则、运营机制和治理机制,构建有效的合规监管模式,并结合典型行业数据空间开展示范验证。

  (十三)数据流通安全风险识别、防控技术与应急管理机制(G0414、F0212)。

  面向业务生命周期、数据生命周期、流通使用环境等多维视角,结合典型数据流通场景,研究流通全过程的数据安全风险及其识别方法;研究数据流通多层次安全风险涌现的影响因素,提出数据流通中敏感数据识别、风险动态预测方法及其智能监控与预警方法;研究数据流通中使用机器学习模型的安全威胁产生、传递和组合机理,构建穿透学习模型的安全威胁辨析和防控;针对医疗数据、产业数据、社会数据等领域,研究数据融合涌现的安全风险识别方法及其防控技术;研究数据流通信息披露、风险持续监控机制及应急管理机制。

  除撰写提纲要求外,申请书内容还须体现如下几个方面:(1)申请项目为实现总体科学目标的贡献;(2)针对本项目指南中研究方向拟重点突破的科学问题、达到的研究目标或技术指标;(3)本专项鼓励管理科学、经济科学与信息科学领域专家联合组建团队申请。

  专项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拟资助13项左右,直接费用为200万元/项(课题十二、十三直接费用为260万元左右)。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2024年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专项项目。

  1. 专项项目申请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获得资助后,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线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专项项目旨在紧密围绕核心科学问题,将对多学科相关研究进行战略性的方向引导和优势整合,成为一个专项项目集群。申请人应根据专项项目拟解决的具体科学问题和项目指南公布的拟资助研究方向,自行拟定项目名称、科学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相应的研究经费等。

  (3)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4)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研究项目”。申请代码1选择管理科学部、信息科学部相关学科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申请项目名称可以不同于拟资助研究方向下列出的研究内容名称,但应属该内容所辖之内的研究领域。

  (5)每个专项项目的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得超过3个;主要参与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贡献者。

  (6)申请人应当按照专项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请在申请书正文开头注明“2024年度专项项目数据市场制度设计与关键技术之研究方向:***(按照上述13个拟资助研究方向之一填写)”。申请书应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突破,明确对实现本专项总体目标和解决核心科学问题的贡献。

  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专项项目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7)申请人应当认线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依托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线)专项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须报送纸质申请书,但必须应在项目接收工作截止时间前(2024年11月14日16时)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项目获批准后,依托单位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一并提交。

  专项项目咨询联系方式:(1)填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协助解决,联系电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申请材料,如材料不完整,将不予接收。联系电线)其他问题可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三处、信息科学部二处。

  1. 为实现专项项目总体科学目标,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遵守相关数据和资料管理与共享的规定,项目执行过程中须关注与本专项其他项目之间的相互支撑关系。

  2. 为加强项目的学术交流,促进专项项目集群的形成和多学科交叉,专项项目集群将设专项项目学术指导专家组和管理工作组,每年举办一次项目年度研究进展交流会,并将不定期地组织相关领域的学术研讨会。各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上述活动,并积极开展学术交流。

  全国高校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创新联盟(简称:高校联盟)是由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南大学、东北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重庆邮电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曲阜师范大学、黑龙江大学、海豚大数据科技等全国54家高校、企业共同发起,于2018年5月26日在北京中国科技会堂正式成立。迄今为止,联盟发展会员300多家, 覆盖全国20多个省市。联盟由一批积极投身于“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教育事业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公益性、全国性学术交流服务平台。中国工程院原常务副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潘云鹤、中国科学院院士陈国良、中国工程院院士李伯虎担任联盟名誉理事长,中国工程院院士谭建荣担任联盟理事长。联盟工作接受工信部、国家网信办等政府部门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联盟主要工作是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加盟微信)

  华算人工智能研究院全称是“山西省华算人工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是经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23年10月在太原成立的第一批专业研究人工智能、赋能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独立法人组织。华算人工智能研究院依托全国高校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创新联盟专家委员会及理事会资源,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发展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的系列文件精神和工作计划,将研究院打造成为山西省发展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的示范应用推广平台,同时面向全国开展人工智能业务。华算人工智能研究院名誉院长由中国工程院院士李伯虎担任,院长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授焦李成担任。研究院内设AI产业学院共建中心、实训实习就业中心、实验室建设中心、专家智库等6个职能部门。欢迎加入华算人工智能研究院专家智库,共同赋能高校AI人才培养及产教融合事业发展。

  全国高校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创新联盟区块链专委会(简称:高校区块链专委会),是由北京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北京交通大学、郑州大学、贵州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山西农业大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陕西师范大学、中国网安、海豚大数据科技等全国40多家高校、企业和机构共同发起,于2019年12月7日在广东省佛山市正式成立。目前发展高校及企业会员70多家。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教授陈纯担任高校区块链专委会名誉顾问;福州大学教授蔡维德、中国计算机学会区块链专委会主任斯雪明教授、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副所长狄刚担任高校区块链专委会名誉主任;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区块链中心主任陈钟教授担任高校区块链专委会主任。高校区块链专委会主要工作是促进高校区块链教育,为高校区块链专业建设及学科发展提供专家咨询服务。

  全国高校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创新联盟元宇宙专业委员会(简称:高校元宇宙专委会),是由清华大学、湖南大学、浙江大学、四川大学、汕头大学、河北金融学院、保定市元宇宙协会、英伟达中国、海尔衣联网研究院、海豚大数据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等全国20多所高校、企业和机构共同发起,于2022年11月5日在北京正式成立。中国工程院院士、计算机软件与虚拟现实领域专家赵沁平担任高校元宇宙专委会名誉顾问;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名誉院长、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委高级顾问李伯虎担任高校元宇宙专委会名誉主任;清华大学信息国研中心可信软件和大数据部常务副主任邢春晓担任高校元宇宙专委会主任委员。目前已发展高校及企业会员30多家。高校元宇宙专委会主要工作是促进高校元宇宙教育、加强校企合作、推动元宇宙专业建设及学科发展,为元宇宙教育教学提供专家咨询服务。

  全国高校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创新联盟数字经济专业委员会(简称:高校数字经济专委会),是由华算人工智能研究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四川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北京物资学院、北京印刷学院、西族大学、河北金融学院、重庆财经学院、苏州城市学院、北京中关村软件园、百度、海豚大数据科技等全国60多家高校、企业和机构共同发起,于2024年1月12日在北京正式成立。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姜旭平、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教授赖茂生、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姜奇平、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吕本富担任高校数字经济专委会主任委员。高校数字经济专委会主要工作是促进高校数字经济专业建设及学科发展,推动产学研合作,为高校数字经济专业教育教学提供专家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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