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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普陀区H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骗补申报企业应该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4-09-08 04:52浏览次数:

  近期,上海市公安系统针对一些不具备申请条件的企业及中介公司违规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质,骗取政府发放的高新技术企业补贴以及国家税务优惠,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

  此次整治行动已经涉及上海市青浦、普陀、闵行等地区的多家公司,普陀区H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等中介机构和申报公司已被带走调查,目前,事件仍在发酵中。

  如果您也曾委托H邦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帮忙办理申办高新,那么您一定要留意这些问题:

  3.为了提升公司品牌和名气,而不是骗取补贴,公司委托中介进行申报,依然会构成犯罪吗?

  使用制造虚假材料、伪造财务数据的手段,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包装成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骗取政府发放的高新技术企业补贴,该行为涉嫌诈骗罪。早在2020年,此类行为已经受到广州、佛山等地司法机关的追究,见(2020)粤0605刑初1663号、(2020)粤0606刑初2247号等判决书。虚构、伪造材料的主要类型有:1.财务数据。伪造虚增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收入)等财务数据,编造财务会计报告、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等;2.交易往来。通过伪造高新技术产品或者服务合同、流水,包装申报企业具有高新技术产品或者服务相关交易;3.科研人员数据。虚增研发人数、对企业员工学历进行包装造假;4.科研成果、知识产权成果。伪造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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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若相关中介代理公司存在通过向审核评估机构输送财物以获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的,还涉嫌商业贿赂类的犯罪。主要包括:

  若中介公司在代理申报过程中向专家组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利益输送行为,意图获得专家组的良好评审意见或买通领导小组的工作人员以通过综合审查的则会构成行贿罪或对单位行贿罪。相应地,收受贿赂的国家工作人员则可能构成对向犯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

  若审核人员与被审核人员存在共同骗取国家高新技术补贴的合意、并着手实施了骗补行为的,则存在侵害国有财产的嫌疑,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类共同犯罪。

  不一定。申报企业在主观上是否存在诈骗故意应当首先评估。从司法实践来说,对于行为人是否构成诈骗罪,从主观、客观、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四个角度来评析是否符合构成要件,四个构成要件缺一不可。主观上,通过在案证据评估经办人对于公司不符合高新技术资质、对虚构伪造申请材料的事实是否知情。客观上,评估经办人是否参与了虚构材料申报的行为、参与的程度有多少。实践中,部分没有资质的企业并不熟悉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规则及流程,其了解渠道仅限于中介代理机构的介绍;抑或是看到同类企业申报成功,而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申请,并按照中介机构要求提供了相应材料。此类企业并不存在诈骗的认识和意志,就算其存在提供部分虚假材料的行为,也不能仅凭此认定其构成诈骗罪。

  第一,对于符合高新技术申请资质要求,但提供的申报材料存在部分瑕疵的情形:如企业实际科研员工占比不到10%的、企业在提交“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这一项时进行了部分数据的修改。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申报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核心实质条件——技术及营收达到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些许的“擦边”行为,应利用行政手段进行规制,而不应罔顾刑法的“谦抑”原则,一味认定为诈骗犯罪。

  第二,对于中介机构在代理申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申报主体应视情况确定是否需共同担责。例如,申报企业将申报工作全权交由中介机构代理,其不参与申报具体事宜。部分代理申报公司在代理过程中,存在商业贿赂或者其他违规行为,申报企业对此并不存在明知,可免责。

  第三,申报企业在申报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即使不涉嫌刑事犯罪,也应当承担行政上的不利后果,包括但不限于:(1)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2)补税、并补缴滞纳金。此外,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还会影响公司名誉。

  3. 为了提升公司品牌和名气,而不是骗取补贴,公司委托中介进行申报,依然会构成犯罪吗?

  不一定。申报企业在主观上是否存在诈骗的故意应当首先作为构成要件之一进行评估。除了国家税收减免优惠、财政拨款等政策支持,获得高新技术认证对于企业而言不仅是一种荣誉,能极大提升企业形象,而且能有资格参与一些政府采购项目。如果有证据证明相关公司申报的目的是为了提升企业形象、名气和品牌影响力等客观原因,而不是非法占有财政补贴,那么这种情况属于主观上没有诈骗故意的情况,有无罪辩护的空间。

  不是,取保候审与刑事拘留、逮捕、监视居住等一样,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不是案件的办理结果。取保候审后,案件依然还在办理过程中,涉案当事人依然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简而言之,取保候审≠万事大吉,刑事案件辩护律师越早介入,越能起到重要作用。

  对于高新申报企业,追责人员范围一般在:实际控制人、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经办人员、财务人员等公司内部人员。具体从涉案程度、参与程度以及是否有骗取补贴的主观认识综合判断,若明知公司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事实,指令或者直接参与伪造、提供虚假材料、文件的,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

  中介公司利用高新企业申报的漏洞,帮助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公司骗取高新技术补贴,伪造或者参与伪造关键虚假材料的,也会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对于中介公司,追责人员范围一般在:中介机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负责人、实际经办人员、对接人员等。

  对于已经涉案或可能涉案的申报企业,应根据涉案程度的不同进行分类处理。可以分为以下三类:一是完全不符合高新技术申请资质的,联合中介公司通过虚构、伪造申请所需材料,获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和补贴;二是符合高新技术申请资质,但申报公司自身不熟悉审批流程,因此委托中介机构代理处理;三是属于可左可右类型,企业实际提供科技相关的产品服务,基本满足申报条件,但提交的材料不完全真实,存在修饰性申报的情况。

  2.梳理材料,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包括公司基本材料,公司资质证明、全部申报材料、申报记录、聊天记录等沟通证据。

  3.持上述材料,及时找到专业刑事辩护及合规律师一对一评估风险,分析研判案件走向,寻求危机化解建议及方案。

  刑走华尔街团队作为专业的刑事辩护团队,主攻各类经济、金融犯罪研究及实务,常年专注于为各类公司提供刑事合规及经济、金融犯罪刑事专业辩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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