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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8888888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是浙江省实施“八五”普法的重中之重,是笃学践行习法治思想、建设法治浙江的基础工程。自我省承担“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国家试点工作以来,全省各地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公民法治素养提升的有效路径,形成了许多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为进一步发挥省域试点先行优势,推动各地区、各行业的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作更高水平发展,省普法办决定在全省常态化开展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主题的优秀案例征集、展播、评选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普法办,其他各级各类普法责任主体,各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等热心参与公益普法事业的社会组织和单位。
首期征集展播周期为2023年9月至12月,此后每年常规开展优秀案例征集、展播、评选。
1.工作指导案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普法办、普法责任主体在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作中具有典型性、创新性、突破性意义,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案例。案例选题优先考虑关于开展“体验式、互动式、场景式”普法、企业合规体系建设与企业精准普法、公众学法用法需求及时感知、普法资源和产品有效触达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青少年、村(社区)干部、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群体法治素养提升方面的工作案例。
2.以案释法案例——突出“生活即法律”“法律即生活”理念,让每一个案例成为一堂生动的全民法治公开课。案例选题以《浙江省公民法治素养基准通识版(第一版)》12条基准、106个基准点相对应的法律案例的学习和具体运用为主,优先考虑发生在本地区、本行业的真实案例,也可根据社会热点事件和法院生效判决,以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准确、通俗、生动的解读。
文字内容应主题突出、语言精炼、资料翔实、数据准确、表述清晰,每个案例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200字。
每个案例可配套报送图片2-3张,要求突出现场感(尽量不使用空镜头),画面清晰(单张大小1M以上),图片文件名称按“年月+地点+尊龙凯时人生就是博官网登录对象和活动”格式命名,字数不超过25字。如有视频的,每个视频需提供150字以内简介,视频要求画面清晰稳定。所有图片、视频类素材需单独发送,勿在正文内插入图片、视频链接。
请报送单位加强对所有报送文字、图片、视频等材料的安全审核,不得含有涉密内容、内部文件或其他不适合在互联网传播的内容。
首期(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征集,每个设区市至少报送1个工作指导案例、1个以案释法案例。此后,每个征集周期(每年1月至12月),各设区市、各县(市、区)至少报送1个以案释法案例,工作指导案例不作数量要求。
省直单位普法办、各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等社会组织和单位报送两类案例的数量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各级普法办报送的案例,请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省普法办邮箱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征集活动+案例类别+作者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报送的材料,由联络员通过“之江法眼”应用“观测点信息上报”模块进行报送。
通过初选的案例将进入展播案例库,每月在“浙江法治”微信号、“潮新闻”客户端法治频道等平台进行展播。
案例展播期间,主办方将以季度为周期在“浙江法治”微信号、“潮新闻”客户端法治频道等平台组织开展投票,并综合微信文章阅读数、投票情况及专家评审意见等情况,评选季度优秀案例。每年年底,主办方将从季度优秀案例中评选年度优秀工作指导案例、最受公众欢迎以案释法案例等。
各单位报送的案例文字及相关图片、视频,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使用或授权第三方无偿使用相关素材,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使用权。如出现知识产权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与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如发现抄袭、伪造等情况,将取消参与资格。
鼓励各级普法办、社会组织及公众以优秀案例为脚本,制作短视频、漫画等公益普法宣传品,或者通过其他适当方式进行再创作和二次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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