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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8888888目前共有593项企业资质类别、等级,此次改革后,资质类别和等级数量将减少为133项,
关于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有效期到期后是否还可以申请延续的问题进行答复:官方发文取消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三级资质有效期到期后企业将不能再申请延续。《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规定“将施工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三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明确了已具有施工三级资质的企业可以按照新办或升级方式申办二级资质。由于官方已明确规定取消施工三级资质,因此施工企业三级资质有效期到期后不能再申请延续。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最后还是建议企业如果有条件的就尽快向办法升级,如果条件不允许的就等新标准出台即可,(注:每个省份申报要求不一,有的省份社保查重,只要在本省社保唯一即可,有的省份要求查询全国唯一社保,关于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有的省份要求房建、市政查四库一平台业绩,有的省份发函核查,具体申报要求以地方主管部门要求为准。最后提醒企业还是要悉知住建部及地方政策,企业是资质(许可)申请的主体,要对自身行为负责,禁止通过弄虚作假手段申请企业资质,也不要存在侥幸心里。资质可以说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它是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行业调控规范、优化结构、提升产业集中度、提高行业发展水平、优化结构、提升产业集中度、提高行业发展水平、促使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对建筑业市场的规范,更是对建筑企业的约束;但另一方面,资质又是企业竞争力的集中体现,是企业进入市场的通行证和敲门砖,是参与市场竞争的“绿卡”,所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才是硬道理。)
关于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等资质,被取消的资质可申请更高一级别资质,或对照资质改革表申请相应资质。为做好政策衔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及其他未列入的建筑业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注:部分省份住建厅发文延长资质有效期的无论延长到任何时间,最终均已住建部新规定为准,如四川省官方发文资质有效期延至2024年12月31日,如果住建部在2023年出台新规,责四川省其资质有效期延长规定暂停,最终以住建部新规为准。)新标准出台后将不能再申请延续,新标准出台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新版规定实行换证。(注:关于丙级及三级资质具体换证方式及要求等问题以住建部新版资质管理规定为准。)小编友情提示,如果有条件的可以申请二级资质,如条件较差的企业可待新标准发布后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申报。也提醒企业不要存在侥幸心里去购买现在确定取消的这些资质,打算到时候拿着买的资质去换乙级资质,免得到时候换不了资质,钱还花了得不偿失。很多企业一直在热议如果取消三级资质,新标准出台后到底能不能直接换二级(乙级资质),包括也有很多企业给地方主管部门留言,主管部门最终回复均是等新标准规定为准,并不是直接换证,还是要看新标准的具体要求,据消息称,自2021年11月2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这个文件已经提醒企业降低三升二和申报二级的准入条件,这也就意味着提前给企业留出了一年的时间去做准备,有条件的就申报,没条件的就等新标准出台按照新标准要求执行就行,这也说明了一点,口子开了申不申报是企业的问题,到新标准出来后二级有准入门槛要求,三级企业也没什么话说,毕竟给了企业的申报时间,可靠消息称新标准出台后三级换乙级是有要求的,需要考核企业的二级(乙级)资质要求,满足可以换,不满足就换不了了,也意味着不满足证书将会失效,毕竟资质变革是为了以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而不是低质量发展。全国各种类型建筑业企业达到226万家,其中有施工活动的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12.9万家,特级企业826余家,特级资质已达1022项、一级建筑业企业数量达到1.6万家,市场已经饱和了。可以想见,当下的建筑市场竞争有多大,占了绝大多数的二级/三级资质企业想要拿到一个项目,不得不使出浑身解数去想办法升级,部分内容是小编观点仅供参考,关于具体资质变化及要求请以住建部官网发布为准。
近期了解到很多企业在争议,新标准出台后换不了(二级)乙级资质证书,对现有的三级资质不公平,小编咨询到了权威人士回复:说如果企业具备申报条件,住建部现在已经明确可以直接申报二级,而且部分指标满足相应的三级资质标准要求即可,如果说取消不公平,那么请问一下一个企业连最基本的资质标准要求都满足不了,那么谁的工程敢让你承接呢,资质留在那里还有什么意义呢,既然住建部给力足够的时间去申报为什么要等,每年不定期的资质动态核查你应该如何去应对呢?
考核:企业资产,企业业绩(考核),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考核个人业绩),部分资质考核技术装备;
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等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总结:如果三级企业满足二级标准企业业绩要求,建议选择升级方式,考核内容相对简单,如果不满足企业业绩,选择直接申请二级的方式。
企业净资产就是企业所有者(即投资方或股东)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即企业年度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
申请多类资质的,企业净资产不累加计算考核,按企业所申请资质和已拥有资质标准要求的净资产指标最高值为准。
钢结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标准企业资产还需考核厂房,要求达到15000平方米。
标准中有明确要求的生产厂房,属企业自有的,需提供厂房面积符合要求的不动产权证等材料;属企业租赁的,需提供厂房面积符合要求的租赁协议和出租方的不动产权证等材料,且租赁到期日期应不早于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之日。
1)首先需要满足二级资质要求的相应年限要求,是从技术人员取得中级职称或注册建造师之后在施工企业的工作年限满足8年/10年工作要求。
2)技术负责人应满足相应专业的职称级别要求。关于职称专业,在职称人员部分详细介绍。
①《标准》中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的业绩是指作为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的工程项目。其中,《标准》中考核指标为累计指标的,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的业绩不做累计考核。
②不考核技术负责人申报业绩年限,不限制技术负责人所在企业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都可以)
③ 技术负责人申报时按《实施意见》中的附件3:提供“技术负责人(或注册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不需再提供个人业绩的其他材料(提供材料参考各省厅具体要求)
2)一级注册建造师是全国通用的,登记系统也是全国统一的,因此转注册直接在全国系统里操作就可以。
3)二级建造师登记系统在各个省厅,二级建造师部分地区可以跨省注册,是否允许请咨询省的建设厅注册中心。跨省注册相对注册时间较长。
1)职称认定:职称是指设区的市级及以上人事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评审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技术职称人员是指取得有职称评审权限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的人员,不包括经济类人员,也不包括具有教学、研究等系列职称的人员。
2)专业认定:《标准》中的职称人员均指中级及以上工程系列职称人员,其专业按职称证书的岗位专业或毕业证书中所学专业为准。
提供的技术职称人员的专业与标准要求的专业相近,且资质许可部门认可的是可以申报的。如:《标准》中
岩土专业包括:岩土工程、地下工程、水文地质工程、隧道工程、矿山工程、地质勘探与矿山等专业;
机械专业包括:机械工程、自动化、机电工程、设备工程、自动控制、机械设计、机械制造、机械设备、机械电气等专业;
焊接专业包括:焊接技术与工程、压力容器、金属材料、热工(热处理)、机械制造(制造工程)、锅炉、材料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等专业;
光源与照明专业包括:电光源、光电子技术科学、光电信息工程、光学、光学工程等专业。
3)专业限定问题:《标准》中对职称人员专业作了限定,且要求专业齐全的,按照申报人员应由具有相应专业的技术职称人员组成,且每个专业至少有1人;《标准》中对技术职称人员专业作了限定,但未要求专业齐全的,按照相应专业的申报人员数量达到标准要求即可,每一类专业人员数量不作要求;《标准》中未对技术职称人员专业作限定,但要求部分专业齐全的,按照要求齐全的专业至少有1人,其余申报人员专业不作限定。
1)技术工人的级别要求中级工及以上;整个技工等级分为:初级工、中级工和高级工。中级工和高级工可以用,初级工不能用。
2)技术工人专业,无未做明确要求的,任意专业技术工人均可;若限定专业,技术工人必须是专业范围内,不要求所有专业都包含,一个专业或一个专业以上均可;如果是要求专业齐全,则每个专业只要包含一人,
4)技术工人社保,技术工人是指与企业依法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由企业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可的机构或建筑业企业颁发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企业以其全资或控股的劳务企业技术工人作为企业主要人员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技术工人社会保险应由其全资或绝对控股的劳务企业缴纳。
《标准》中明确要求的设备应为企业自有设备,以企业设备购置发票为准进行考核;其中,申请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应提供设备主要性能指标证明、所属权证明和检验合格证明。
2)企业申请某一类别资质,一个人同时具有注册证书、技术职称、岗位证书、技术工人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两个及以上的,只能作为一人考核;但一个人同时拥有注册证书和技术职称的,可同时作为注册人员和技术职称人员考核;
3)企业同时申请多个资质时,只要满足条件,同一个人可以用在多个资质的申报中。
根据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
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被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以在资质被撤回后3个月内,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核定低于原等级同类别资质的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建筑业企业资质,并向社会公布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作废,企业应当及时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交回资质许可机关:
(注:各省、市资质“双随机、一公开”动态核查标准不一,具体核查标准由各省主管部门自行制定,请各企业根据本地方主管发布的核查标准为准,各省最终处罚措施具体依据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住建部在通知中提到,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有针对性地调整企业资质标准中的考核指标,原则上不提高标准,降低了三级入二级的准入门槛。
新标准出台后取得三级资质的企业,不一定能够直接换发“乙级证书”,直接变为二级资质(新标准乙级),有可能要按照新标准二级(乙级)指标要求,重新核定资质,据透露新标准会设置相应换证要求,达不到条件的原资质证书或将直接失效;也就是说企业要利用好搭上这次资质改革期的末班车,取得二级资质后可承接工程范围大大增加。
准备新申请资质的企业,申请资质门槛会更低、更方便;之前挂靠别人的企业,只要有建造师、有技术人员、完全可以独立单干,申请现在的二级尊龙凯时人生就是博官网登录资质,待新标准出台后直接换乙级。
此时,企业如果能抓住资质改革前最后的机会新办、增项、收购最低等级资质将会是明智之举!
住建部《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中明确说明,除最高等级资质(综合资质、特级资质)和需跨部门审批的资质外,其他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至试点地区省厅。这其中的难度,只要是行业内的朋友都深有体会。
审批权下放以后,二级资质升一级(新标准后:乙升甲)必须有真实达标的业绩,对升级业绩核查更严,甚至会实地核查!人员要求更高,社保唯一!一旦查出人员挂靠、工程业绩造假,已取得的资质也会被撤销,三年内不得申报,而且会对企业信用造成影响,务必注意!
现在二级资质放宽准入门口,二级企业数量会大幅增加对现有市场绝对会受到冲击,占市场的绝大部分份额,要想拿下一个项目,不得不使出浑身解数,跟所有企业去竞争,压力可想而知。
为了避免这种尴尬的局面,二级企业只能尽最大努力升到一级,利用好自责审批权未收回的这个优势,毕竟省厅批比部里批要简单,懂的都懂,新政后换发甲级,以避开乙级企业的大军。目前所剩时间不多,企业尽力而为!
往上升特级资质(施工综合资质)难度更大了。企业需要具有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 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通信 工程、机电工程、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中的两项及以上。
一级换发甲级,甲级资质企业可承担本行业内各类工程的施工,其效用相当于原特级资质,市场还是可观的!
此次改革,将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取得原10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中的任一类,即可换发综合资质。取得综合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别、各等级施工总承包业务,不再申请或持有其他施工资质。因此还是建议大家,能升特级的尽快申请办理。
综合资质可谓是一证通”,一证在手,天下我有。相当于是之前的“十三特”,价值可想而知!
可见,从资质改革初期至现在明确建议大家“能升特级的尽快申请办理”,是很及时、很明智的。
未来实现特级企业的平衡,具体一特及多项一、二等其他资质的企业,直接换综合资质,特级以下资质自动取消合并,也不算亏,毕竟可以可承担各类别、各等级施工总承包业务,就不要想着去分立其他资质了,住建部针对特级企业把分立权限关闭也是这个意思。
对于双特以上的企业也不要着急,不会让多特吃亏,会同意双特以上企业把现有的特级分立出去给指定公司,然后特级以下的资质同样自动取消。
【建议】由于新规把这两项资质合并在一起,手里的两个资质就变为了一个资质,凭空减少了一个资质。建议建立子公司,将钢结构一级资质分立出来。这样新规实施后,这两个资质都将转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6、【新规】建筑机电、照明、智能化合并成建筑机电;装修、幕墙合并成装修;环保与特种工程合并为通用资质;
【建议】有两项以上资质的,保留一项,另一项分立出来。这样在新规实施后,依然可以拥有2项资质。让资质的价值最大化。
有专包二级且业务多的企业:建议在新规实施前,抓紧承接相应工程,把资质升级为一级。这样在换证时可以直接直接换甲级。
有专包二级但是暂时用不上的企业:如果专包二级暂时用不上,可以讲资质进行转让
8、【新规】2020年12月住建部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明确提出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
【建议】这类的企业可以继续收购总包二级(房二、市二等),加快项目报建,加强信用基础。今后省级住建负责甲级申报,积累足够的业绩有助于早日升甲。
1.钢结构并入施工总承包资质,(申请房建一级或二级的如果条件不够可以选择买钢结构资质或申请钢结构资质,这个相对比较容易,而且收购价格低);
2.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合并为公路工程类专业承包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注:满足三项资质直接换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如果不满足三个则换公路工程类专业承包资质)
3.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合并为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如果申请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难度大,目前可以申请三项中任意一类专业承包,到时候直接换总承包资质,相对来说比较容易)
4.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有条件的尽快申报)
结构性细分市场机遇:水利市场“钱景”看好。国家水网规划落地中,13个省区水网规划已经获批,已经确定7个省级先导区:
截止目前,全国有13个省区的水网规划已获得批复,其中广东、浙江、山东、江西、湖北、辽宁、广西7个省(自治区)作为第一批省级水网先导区。
立足流域整体和水资源空间均衡配置,按照国家水网和区域水网总体布局,统筹谋划省级水网“纲、目、结”,进一步优化省级水网布局、结构、功能和发展模式,加快实施省级水网骨干工程建设、开展数字孪生水网建设先行先试、创新水网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省级层面组织领导和协调推动等,构建互联互通、联调联控的网络格局,不断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力争用3到5年时间,先导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创造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切实发挥先导区示范引领作用。
目前7个省级水网先导区明确的2500多个项目中,55%的项目已开工,省级水网格局加快形成
据了解目前市场央企和地方国企自2021年以来收购水利水电一级资质的企业越来越多,短短三年时间资质涨价3000多万且都找不到货源,这就是根本原因。
5.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有条件的尽快申报)
以上任意一项如果申请总包难度大均可直接收购对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到时候直接换总包资质证书,第一难度小,第二操作简单,第三节省费用。
中国建筑行业已经进入低速增长的稳定成熟期,并购重组、市场出清是该阶段的行业发展规律。叠加混合所有制改革、房地产调控、资质改革、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银根收紧等一系列外部因素,行业并购重组和市场出清速度加快。绿地大基建通过并购重组迅速做大做强,达到中国第八、全球第九的规模体量,优势企业并资质、并市场、并能力、并产业为目的的并购重组仍持持续。市场出清速度超过预期,大量资质交易背后折射的都是市场出清,大量中小民企、经营不善的国企被市场竞争被动出清。
政策改革引领:资质改革、造价改革、监理改革、招投标改革、职证改革、用工改革、装配式改革……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通知》(建办〔2023〕48号)。《通知》明确:
推动工程审批系统与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质量安全监管平台、智慧工地、房屋安全管理等系统互联互通、协同应用。
此前征求意见稿提出,向资质审批系统共享数据,将作为工程企业业绩核查的有效手段,以往以虚假工程业绩申报资质的屡见不鲜,此后将难上加难。
实现之后,工程审批系统、资质审批系统、“四库一平台”互通互联、数据共享,监管更加严格。
答:有的企业已输入为无”或者/”;按照业绩真实性要求,假设建设单位确实没有组织机构代码,就如实填写“无”或者”/”。
答:项目信息确实有误,企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去项目所在地建委审核,审核后再去厅监管处审批,审批之后由主管修改或者删除。
答:首先,施工图审查人员必须有执业注册证书,没有是不能承接项目。如果是此人注销或者过期,则在选择人员时,可以通非大库人员”进行手动录入人员信息。
5、工程竣工时间是否可以以补充合同中的时间为准?(如:2010年10 月签署的交工证书,2012年12月签署了补充结算合同,可以以2012年的业绩为准吗?)
答:有四方或者五方签章的前提下,五方责任主体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竣工验收报告、五方验收单都认可。
9、业绩补录近五年房建和近十年市政工程是以合同备集日期箕还是以验收备案日期?
10、如果在建项目,没有在平台上备案,还没有完工,等完工之后,怎么进入平台?
答:2015年5月之后进行合同备案的项目,可以按照在建项目的报建流程在一体化平台进行备案,在竣工验收后自动生成企业业绩。
12、电力工程业绩、园林绿化工程业绩、专业承包资质业绩、设计资质业绩,这些资质业绩怎么办?
答:现在针对建筑工程近5年和市政工程近10年的业绩,其他类别可暂不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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